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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用和類似用途電器噪聲限值》新增六類產品標準 我國于2005年8月1日正式實施的強制性國家標準GB19606-2004《家用和類似用途電器噪聲限值》系列又增加新的內容,空氣淨化器、洗碗機、真空吸塵器和吸水式清潔器具、電動廚房器具、食物攪碎器、加濕器這6類小家電產品噪聲限值的特殊要求目前正在處於WTO/TBT網上公示階段,不久將正式發布。 新增內容目前正在處於報批中,在這6類產品的噪聲限值特殊要求的報批稿中規定,標準全部技術內容為強制性。6類產品的銘牌或使用說明書上必須標註具體噪聲值,而且實測值與明示值之間的偏差不應超過3dB(A),且 不應超過標準的限定值。全國家用電器標準化技術委員會主任李一表示,企業應該對這一系列標準多加重視,作為國家強制性標準,一旦正式實施,涉及這6類產品的企業和商家就應該嚴格按法律規定辦事,及時對產品噪聲值進行明示。 《家用和類似用途電器噪聲限值加濕器的特殊要求》報批稿中規定:“加濕器的聲功率級噪聲應符合規定。”《家用和類似用途電器噪聲限值食物攪碎器的特殊要求》適用於額定電壓為220V、額定功率不超過700W,家用和類似用途的由電機驅動容器內的刀片高速旋轉以攪拌或攪碎食物的攪碎器,額定功率700W以上的器具正在考慮中。其噪聲限值要求包括浸入食物攪碎器和固體食物攪碎器兩類產品的噪聲值要求。規定浸入式食物攪碎器噪聲限值為:功率≤400W的器具噪聲值不能超過90dB(A),400W<功率≤700W的器具噪聲值不能超過90dB(A);而固體食物攪碎器噪聲限值為:功率≤400W的器具噪聲不能超過100dB(A),400W<功率≤700W的器具噪聲不能超過105dB(A)。 《家用和類似用途電器噪聲限值電動廚房器具的特殊要求》報批稿也同樣適用於電機額定輸入功率不大於700W的器具,功率700W以上器具的要求也正在考慮中。據李一介紹,這一標準適用於食物絞碎器以外的電動廚房器具,如豆漿機、搾汁機等。該標準規定了具體的噪聲限值。 《家用和類似用途電器噪聲限值真空吸塵器和吸水式清潔器具的特殊要求》規定,其僅適用於家庭和類似場合使用的真空吸塵器和吸水式清潔器具(包括其附件和組件部分)。對產品噪聲限值要求為:真空吸塵器額定輸入功率≤1000W的,噪聲限定值要≤84dB(A);額定輸入功率>1000W且≤1400W的,噪聲限定值為≤86dB(A);額定輸入功率>1400W的,噪聲限定值為≤90dB(A)。吸水式清潔器具的噪聲值應不大於90dB(A)。 《家用和類似用途電器噪聲限值洗碗機的特殊要求》和《家用和類似用途電器噪聲限值空氣淨化器的特殊要求》也分別對產品的噪聲限值做出了規定。其中,空氣淨化器的聲功率級噪聲應符合表3規定。而駐立式洗碗機的聲功率級噪聲限定值要不大於61dB(A),臺式洗碗機不大於65dB(A),嵌入式洗碗機不大於58dB(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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